龙口市应急局依法查处一同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时间: 2023-12-02 01:59:09 |   作者: 可燃液体安全柜

  近来,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出产作业,避免和削减出产安全事故的产生,龙口市应急局对辖区内企业组织了不定期巡查。

  执法人员在对一家工贸公司进行现场查看时,发现该企业未在有较大风险要素的出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备上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该企业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则,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则,对该企业给予了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起案子露出出了龙口市部分出产经营单位对安全出产重要性知道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龙口市应急局将不断强化对工贸企业现场作业违法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特别是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状况的查看力度,实在提高企业现场作业安全。